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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建局,市建筑业协会,各《名录》内企业:

2015年度第三季度加入《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简称《名录》)的企业名单,已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10日按程序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反映意见,该批共13家企业正式获准加入《名录》(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批加入《名录》企业的有效期从本文发文日起至2015年《名录》年检时间为止。

二、《名录》内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增项专业资质,须按国家资质管理规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使用。

三、《名录》中市外企业下列人员的更换,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施工企业驻江门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员;

(二)监理企业驻江门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监理工程师;

(三)造价咨询企业驻江门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师;

(四)招标代理企业驻江门分公司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师。

 

附件:2015年度第三季度加入《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企业名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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