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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系咨询: 

  1. 电话:0750-3987007
  2. 传真:0750-3987010
  3. 联系人:徐鸿波
  4.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新中大道82号
  5. 邮箱:529000

 

二、相关表格:

  1. 入会申请表
  2. 会费标准
  3. 协会章程

附: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管理,依据《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市从事建筑相关行业的经济组织,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三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受理,经会长办公会议和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三)由会长办公会议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在协会有职务的会员单位,按协会任职缴纳会费:

1、会长单位、副会长、监事长单位20000元/年;

2、理事、监事单位及特级施工企业8000元/年;

3、一级、二级施工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甲级监理企业6000元/年;

4、三级施工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乙级监理企业及其他会员3000元/年;

同时具备的会员单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缴纳会费。

(二) 会员单位需于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的会费。

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会员如对本会的处分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会员大会审议后作出答复。

第十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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