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协会联络员及QQ群制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便于企业与协会的联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兹决定建立协会联络员和QQ群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协会联络员制度
每家会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协会联络员。
(一)联络员职责
1、负责前往本会“服务窗口”办理企业《名录》、《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内容申报、变更等工作;
2、加入协会QQ群,负责协会文件(资料)收发工作;
3、负责与协会秘书处(办事处)建立联系,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实现会员互动;
(二)联络员条件
1、必须是本单位员工(管理人员);
2、熟悉QQ群运作;
3、责任心强,每天上QQ查询文件。
(三)联络员建立(备案)
1、填报《协会联络员登记表》(见附表)发送至协会QQ群;
2、本会根据填报信息,打印江门市建筑业协会《联络员证》。今后前往协会办事时,应出示本证(无联络员证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文件)。
二、建立协会QQ群制度
(一)QQ群功能
1、文件发送功能:今后协会文件、上级机关文件,通过QQ群发送到各会员单位;
2、信息发布功能:今后协会动态、协会工作等重要信息,通过QQ群发送到各会员单位;
3、会员互动功能:今后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QQ群发送给协会,改进我们的工作,共同把协会建成“江门市建筑企业之家”
(二)QQ群的建立
1、分 类:根据我会会员单位地域性区分为二大类:
①市内企业QQ群,本市企业加入,群名:“江门建协市内企业Q群”,群号:229782921;
②市外企业QQ群,市外企业加入,群名:“江门建协市外企业Q群”,群号:229783178。
2、管理员资料:
管理员姓名:黄晓玲(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办公电话:0750-3972182 传真:0750-3972180
3、今后信息反馈请用QQ与管理员沟通。
三、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为建群阶段,5月1日起试运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