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作出突出贡献建筑业企业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振兴江门市建筑业的意见》(江府[2010]5号)文件精神和市住建局《关于推荐2011年作出突出贡献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江建函[2012]11号)的要求,对2011年作出突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内容如下:
1、对总承包企业主项资质晋升为一级、特级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5万元。
2、对年建筑施工产值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建筑企业,由市政府颁发奖牌予以鼓励。
3、对本市建筑业年上交我市入库税收实缴税金首次超1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8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40万元、80万元。
4、科技创新、工程创优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贡献较大的建筑企业或企业家。
请各办事处、各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的资料填报工作(详看附表),并将书面材料于2月10日前送我会,再由我会汇总至市住建局。
报送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14号协会服务窗口
传真电话:0750-3972180
附:
1、《关于推荐2011年作出突出贡献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江建函[2012]11号)
2、2011年作出突出贡献建筑业企业和个人推荐表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