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名录》
企业备案人员指模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办事处、各《名录》企业: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1] 51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段时间《名录》企业备案人员指模核查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名录》企业备案人员指模核查工作,现提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从二○一二年一月份起,我会对《名录》企业备案人员指模核查的数据,每月在本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从二○一二年一月份起,前往我会服务窗口或我会各市(区)下属办事处办理《名录》企业备案人员指模核查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岗位)证书原件和《江门市建筑业企业持证人员管理手册》(盖章用),交由工作人员校对无误后,方能办理指模核查;无证件原件的人员,恕不受理。敬请周知,多谢大家配合。
三、从二○一二年一月份起,对应参加指模核查的《名录》备案人员,本人未按时前往指模数据收集点进行指模核查的,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建函[2011] 367号)文件附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标准》的规定,扣除其所在企业的“市场信用评价分”2分/人。
四、服务咨询:
1、服务窗口:温仕晃副主任(电话:0750-3974003)、高荣(电话:3974001)、姚坤主办科员(电话:3974002)
2、《名录》办公室:莫炎雄副秘书长、黄丹荣主办科员(电话:3978584)
3、 协会网站:叶成林副主任、徐鸿波工程师(电话:3978587)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