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修订版)评估调查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标准》(修订版)(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质量、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意见,我会面向40家信用得分排名前列的有效登记企业进行了对《评价标准》进行评估。

此次调查评估共发出调查表40份,收回40份。综合企业反馈信息情况,现部结分析如下:

参与调查的信用管理登记企业对《评价标准》内容熟悉,认为《评价标准》与《招投标法》等上位法衔接一致,与同位法衔接协调。《评价标准》本身条款的逻辑结构严密,与我市的市场发展非常适应,配套的制度规定非常完备,对公平公平的体现程度非常好,概念的内涵界定非常明确,语言表达非常准确。《评价标准》规定的体制、机制、措施针对性非常强,执行力度很强,实现了大部分的预期合规目的,对建筑业的信用管理完全有效,对我市的建筑市场的调控作用非常明显。

因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对《评价标准》提出以下修订建议:

1、优化各层级工程获奖的分值,使其更加合理、均衡;

2、优化用工实名制的计算方式;

3、增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加项;

4、增加江门市级的通报表扬加分项,以及地市级工地推广、观摩加分项;

5、增加为主管部门各类检查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的激励加分项;

6、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删除成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企业总部迁入等相关评价内容;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取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公示通报,故相应删除相关加分项。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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