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根据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支部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与方式
1、支部书记与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2、支部班子成员要主动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3、党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约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必谈,群众有不良反应时必谈,发现违规违纪苗头或倾向时必谈。
二、谈心谈话内容
1、了解掌握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指出谈心谈话的对象存在不足和问题,坦诚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改进提高。
3、征询谈心谈话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再找存在问题,剖析存在问题根源。
4、交流思想,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真实想法,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
四、谈心谈话要求
1、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与每名党员至少谈2次。
2、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3、外出或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可主动上门谈心谈话。
4、谈心谈话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安排。
5、工作人员在职务变动或者岗位变动,要及时谈心谈话,做细致思想工作。
五、注意事项
谈话人在谈话过程中,若发现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汇报,必要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
中共江门市建筑业协会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