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的函

 

各会员单位:

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江建房函[2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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