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企业申报资料核查的催办通知
各入选《名录》的市内企业: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建函[2011]228号”文件精神,受市住建局委托,我会负责对入选《名录》企业资料核查。原文件规定市直企业在6月10日前将《承诺书》和《回执》)报送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办理;四市三区企业在10日前到各办事处办理,15日前由各办事处汇总报送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但至今还有一些市内企业未报送资料,现将日期统一延至6月15日,过期未办理的,将取消名录资格,未办理的企业请加紧时间办理。
为了加快办理效率,申报企业请登陆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承诺书》和《回执》,按规定填写好内容,贴好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或各办事处办理见证手续。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