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诚信手册申报资料的改进意见
各办事处、各申报单位:
我会受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和《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申报资料收件、专家评审等工作,根据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及反馈意见,现对申报资料作以下改进:
一、关于附件资料目录
改进前:原我会提供的附件资料目录没有分类,不便于申报企业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和专家评审。
改进后:将《附件资料目录》分为四个部分:(一)公司综合资料;(二)人员备案资料;(三)业绩备案资料;(四)其他备案资料。另外增加《人员备案分目录》和《业绩备案分目录》。
二、关于手册第十部分:“单位意见”栏
改进前:市外企业没有各市、区办事处和各市、区建设局意见栏。
改进后:市外企业增加各市、区办事处和各市、区建设局意见栏。
市外企业申报“意见栏”程序:单位意见→各市(区)办事处意见→各市(区)建设局意见→协会意见。
市外企业申报“收件”程序:
(1)在市区(含蓬江、江海)注册分公司的市外企业直送协会秘书处受理;
(2)在新会、开平、恩平、台山、鹤山注册分公司的市外企业,申报资料先送所属市(区)办事处审阅,办事处在手册表中加盖办事处意见(但不盖原件相符章),并送所属市(区)建设局征求意见后退回企业,由企业自行送协会秘书处统一收件,并加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
三、本改进意见从2010年8月1日起实施。7月30日前送件的资料可按原目录订装,但应填报《人员备案分目录》和《业绩备案分目录》,以便专家分类评审。
联系电话:0750-3972182 3972183
联 系 人:黄金伦 高 荣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