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持有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增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通知
协会各办事处、各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字[2008]85号)精神,我会受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的委托,负责组织对持有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审核并进行继续教育后,向省建设厅申请增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请协会各办事处、各施工单位通知你单位持有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前来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对象:2008年5月30日前持有省建设厅和劳动保障厅共同核发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要求:凡要求增发建筑电工和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持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原发证单位或培训单位印章,原件核对后归还)。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3、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或从事该项专业工作证明1份。
4、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2份(用A4纸复印),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三、审核并继续教育的方式内容:申请增发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采取集中脱产的继续教育方式进行,每期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天,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专业理论的培训(包括1小时的安全知识考核)。在培训期间,省建筑安全协会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协办机构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四、收费标准:
1、凡参加建筑电工和建筑架子工继续教育的人员,均按省建筑安全协会规定的200元/人收取。
五、联系方式:
1、江门市(含市直、蓬江、江海区各单位)请直接前来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江门市农林西路45号首层)报名。
2、各市(含新会区)可前往江门市建筑业协会所属各市、区办事处报名。
3、江门市区联系人:
陈来兴(13929031699) 文家湘(13536203478)
办公电话:3972182 3972183 传真电话:3972180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江门培训考核点)培训报名统计表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