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区)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江门市辖区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工作正紧张进行。现就登记工作中的几点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料送件收件
市直企业初次登记资料直接送我会秘书处;各市(区)企业先送所属市(区)办事处,再送我会秘书处。
二、关于钢井架现场检查、核对工作
对已收资料且已安装的钢井架,我会组织专家检查组进行现场安全性能检查,核对设备。
检查组组长:陈来兴;组员:由我会聘请有关专家及邀请安监站专家人员组成。检查组分2~3组,每组3人。
市直企业由秘书处负责组织检查。各市(区)企业由各办事处负责组织,我会秘书处派专家进行检查。已收资料但未安装使用的钢井架,待安装使用时检查。
三、关于登记编号及铭牌
为统一样式,原定初次登记编号用油漆喷涂在设备上,现改为用铭牌镶钳在设备上。铭牌由我会服务中心统一制作,随登记证同时发放,由申请初次登记单位自行镶钳在机械基础节
请各市(区)安监站给予大力支持。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