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的通知
会长、副会长、监事,各市区办事处主任:
《江门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已于2009年5月25日由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江府办[2009]52号”文件发布,定于今年7月15日起开始施行。根据文件规定,入选《名录》由行业协会推荐,其“标准条件”由行业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的准则拟出,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定。为配合本规定的出台,协会秘书处与市建设局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措施,其相关文件需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再报有关主管部门审定、施行。
现将召开会长办公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二、 会议地点:市建设局二楼214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会长、副会长;
本会监事及各市、区办事处主任列席会议;会议并邀请市建设局相关领导出席并作指导。
四、 会议主持:劳锦强(轮值常务副会长)
五、 主要议程:
1、邀请市建设局招标办领导讲解《江门市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的相关内容;
2、关于申请加入《名录》的“基本条件”、“标准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
3、关于申请《市场信用评价手册》需提供的资料;
4、关于成立“土木工程”、“装修装饰”、“机电安装”、“劳务分包”等专业委员会,加强市场专业化管理等问题;
5、其他会长、副会长需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
六、会议要求:
会议重要,请协会领导安排好工作,最好能亲自出席会议。会后协会备工作晚攴,请大家出席。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