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协会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
通 知
协会各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为总结2008年协会工作和布置2009年协会各项工作,配合市建设局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的管理,经研究,拟在6月下旬召开协会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协会《章程》和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通过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本协会从今年开始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为做好会员代表的推选工作,开好这次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总额约为全体会员的70%。目前协会共有会员206家,即会员代表为141家。(名单分配见附表)
二、会员代表条件:
1、热爱协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
2、履行会员议务,依时交纳会费;
3、企业运作正常,能履行会员代表职责;
4、企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或拖欠农民工资行为;
5、协会理事单位和监事单位是当然代表。
三、各市区办事处可根据分配代表名额,自下由上进行推选,于6月20日前将名单报回秘书处;
四、市直会员代表由秘书处另行组织推选;
五、会员代表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查后,在召开协会二届二次代表大会前的会议通知中确定。
特此通知。
附:《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名额分配表》
二00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