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开展“南粤春暖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政府、市政府和市建设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南粤春暖行动”的号召,经研究,特制订《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积极开展“南粤春暖行动”的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南粤春暖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迅速将《“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协会网站传达到每个会员单位,提高认识,发动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响应省政府、市政府和市建设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南粤春暖行动”的号召,做好当前建筑农民工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建筑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建筑农民工工作的氛围,为在我市工作的广大建筑农民工提供优良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
二、为我市建筑企业和农民工提供用工信息
利用协会网站开辟用工信息平台,广泛收集和发布建筑行业用工信息,为会员单位提供招工和农民工找工的相关信息,并主动与人事、劳动等部门联系和沟通,使广大建筑农民工能及时找到相应合适的工作岗位。
三、为建筑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协会秘书处设立建筑农民工服务窗口,免费为广大建筑农民工提供就业、工资、社保、工伤保险等的政策咨询活动。
建筑农民工服务窗口主任:梁成安副秘书长(兼)
成员:莫炎雄 李秀成
咨询电话:0750-3972182 传真0750-3972180
四、对参加协会举办培训班的建筑农民工给予优惠
为提高广大建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减轻他们的负担,对参加协会举办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建筑农民工,给予优惠政策。
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协会加强与建设、劳动等部门联系,根据现行政策,对市外企业和曾经发生过农民工工资纠纷的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请登陆江门建设信息网查阅《印发“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22号。
二○○九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