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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办事处、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文件精神,凡在2008225日前到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2008325日前(已推迟一个月)办理申报延期手续,过期按新申请企业条件和程序办理。

根据江门市建设局“江建[2008]96号”文件精神,往省建设厅送件由企业自行负责。为帮助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工作,经协会领导研究,协会秘书处接受会员单位委托,代企业前往省厅送件、取件。市直会员单位可直接送秘书处,各市、区会员单位可先送协会办事处或直接送秘书处办理。

联系人:莫炎雄  电话:3972182

 

00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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