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南粤枫桥  和美城乡”广东住建领域多元解纷百场公益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建执【2025】5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く“南粤枫桥和美城乡”广东住建领域多元解纷百场公益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法〔2025】58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江门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江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25年江门市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现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南粤枫桥 和美城乡”广东住建领域多元解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南粤枫桥 和美城乡”广东住建领域多元解纷百场公益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1:宣讲员推荐表

附件2:宣讲员推荐汇总表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