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由市住建局起草,市司法局审查,经2023年6月5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十六届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府令[2023]11号),将于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归集管理工作,推进《办法》具体实施见效,充分发挥协会作为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职能作用,受江门市司法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决定举办一期《办法》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宣贯《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二、组织单位

1、指导单位:江门市普法办公室

2、主办单位:江门市司法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承办单位:江门市建筑业协会、江门市律师协会

三、培训内容

1、档案工作普法宣传;

2、推动城建档案工作创新;

3、加强城建档案资源建设。

四、培训时间

2023年7月27日下午3:00-5:00

五、培训地点

江门市住建局三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参加人员

主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七、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班实行免费培训,培训名额100名。

2、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上报协会秘书处,额满即止,联系人:李永生,联系电话:0750-3987005,邮箱:jmjzyxh@21cn.com

3、由于培训地点住建大厦停车场车位紧张,建议培训人员拼车,可前往住建大厦斜对面江南广场停车场停车。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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