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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江门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函

 

会员单位:

我会是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第各二批),为做好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建议项目征集要求,现向各会员单位征集 2023年度江门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一、征集对象

各会员单位可以就我市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拟纳入2023年度江门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立法建议项目应体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要求,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江门侨乡特色。

(三)立法建议项目坚持一事一法,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导向,防止大而全、小而全。

(四)属于现行有效的江门市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与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不适应等情况,认为需要及时修改或者度止的,以及根据立法后评估、法规规章清理结果需要修改、废止江门市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可以提出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项目。

政府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三、提出2023年度江门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报送《2023年度江门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表》(附件1)或《2023年度江门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表》(附件2)及说明。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修改、废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三)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

(四)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的基本情况;

(五)计划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时间。

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同时提交法规草案或政府规章建议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请按要求将附件1或附件2、说明及法规草案或规章建议稿,报送至我会,已出台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一并报送文件资料及相关法律依据。

 

附件:

1、《2023 年度江门市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表》

2、《2023 年度江门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表》

联系人:徐鸿波,联系电话:3987007,传真: 3987010,邮箱:jmjzyxh@21cn.com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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