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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

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函

 

各会员单位:

现将市住建局《转发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函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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