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协会工作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办事处:
根据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宗旨,为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振兴江门建筑业,现请广大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给予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继续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各市区会员单位评价意见请在11月4日前报各市区办事处,由各办事处汇总报秘书处;市直会员单位评价意见请于11月5日前传真或送回协会秘书处。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一贯的支持。
协会秘书处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5号
传真电话:3972180
附:《评价意见表》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