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协会工作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办事处:

根据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宗旨,为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振兴江门建筑业,现请广大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给予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继续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各市区会员单位评价意见请在114日前报各市区办事处,由各办事处汇总报秘书处;市直会员单位评价意见请于115日前传真或送回协会秘书处。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一贯的支持。

协会秘书处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5

传真电话:3972180

附:《评价意见表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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