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须知
一.开课前的准备事项:
1、学员需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并在签到表上仔细核对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是否正确。如发现不符,需立即向老师或班主任反映并进行更正。签到后,领取相关资料以便上课使用。
2、进入教室时应保持安静,若有座位号的学员需按照指定座位就坐,若没有座位号的学员请依次入座,按先来后到从前排开始向后排依次就坐。
3、教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严禁损坏桌椅及其他公共财物,同时要注意保持公共卫生。
4、学员应检查所领取的教材,确保为上课做好充分准备。
二.上课时间安排:
1、除非有特别通知,课程的上课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课程时间通常保持不变,若有调整,将以主讲老师的通知为准。
3、请学员务必按时上课和下课,主讲老师及工作人员需做好考勤记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学员必须向主讲老师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若缺课或请假超过一天,将取消该学员参加本期考试的资格。
三.理论考试注意事项:
1、理论考试采用电脑进行,旨在评估学员在培训期间所掌握的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理论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未达标,则需在下期补考。请各位学员认真听取老师的讲课。
2、考试前,学员需根据座号对照表找到自己的座位,并将资料放置在座位旁的走廊地面上。考生只需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验,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随后,等待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如发现任何错误,请及时举手向监考老师反映并进行更正。
3、考生进入考场后,请遵循监考老师及工作人员的指示。如有不明之处,请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严禁喧哗。
4、考试开始半小时后到达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此次考试。考试结束时,请务必带走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资料,以便参加实操考核。
四.口答及实操注意事项:
1、实操考试旨在评估学员在此次培训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能力,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未达标者需在下期补考。
2、口头回答考评员提问是实操考试的重要环节,学员需按照考评员安排的时间有序进行口答。口答成绩仅为实操考试的一部分,完成口答后还需参加施工现场的实操考试,最终的实操总成绩由口答和实操两部分的分数相加得出。
3、实操考试:对于“建筑电工”、“桩机工”和“信号司索工”这三种工种,考生无需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实操考试,而是在指定地点进行实操并口头回答考评员的问题。其他工种则需在完成口头问答后,前往施工现场进行统一安排的实际操作考试。
五.实操场地入场须知:
1、如果本期课程表中未明确标示实操练习和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学员应在上理论课时向班主任询问相关信息。
2、所有进入实操现场的人员(无论是教室外还是指定的实操地点)都必须穿戴工作服、安全帽、防滑鞋,进行高处作业时还需系好安全带。
3、实操练习和考试需按顺序进行,学员应遵循工作人员的指示,无论是口头回答还是实际操作,都必须向工作人员和考评员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以供核对。
4、实操考试结束后,考评员将负责汇总成绩。
六.证书:
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在“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网站(https://cranesystem.gdcic.net:8080/OperateApply.aspx)上查询到电子证书。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新中大道82号2楼培训部
上课地点: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德胜工业1区17号
联系电话:0750-3987009、3987182 传真号码:0750-398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