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江门市获奖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在投标活动中的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获奖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在投标活动中的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建[2010]281号)文件精神,受市住建局委托,我会负责对获奖企业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及出具获奖企业投标奖励登记表的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有关执行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获奖企业于715前,将2009年度在江门市获得的优良工程和双优工地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江门市获奖企业投标奖励登记表》(附表1)(一式8份,企业自留1份)报我会核实后,再送交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并予网上公示;

2、获得投标奖励的企业今后使用投标奖励机会时须填写《投标奖励使用申请表》(附表2)到我会登记确认后,再送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使用。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5号首层

联 系 人:陈来兴

联系电话:13929031699  3972183

附件:关于印发《江门市获奖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在投标活动中的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建[2010]281号)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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