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获奖工程资料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协会各办事处:
受市住建局委托,我会负责江门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数据库建设。其中,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获奖工程在诚信综合评价中给予加分,为做好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近年来获优良样板工程、双优工地:
1、
2、
3、
二、凡在江门市地区和外地获得以上优良工程或双优工地的市直企业、在江门市地区获得以上优良工程或双优工地的市外企业,请附获奖证书,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30日前报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同时带原件备查。
四市三区获得以上优良工程或双优工地的企业,请按以上要求送所属市区协会办事处核查,由办事处核验原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并于4月30日前集中报协会秘书处。
三、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加分涉及建筑业企业的招投标工作,请各获奖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特此通知。
优良样板工程(双优工地)汇总表
企业名称(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参建单位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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