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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员单位自动退会的公告

根据我会章程第十四条:“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之规定,现经我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一致决议通过,下列共有7家会员单位已超过2年以上未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处理,如需重新入会者,须补交所欠会费,才予重新办理,名单公告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欠费年份(年)

1

江门市蓬江区艺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

2

江门市建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3

江门市粤新化工机电消防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

4

台山市交通工程公司

4

5

广东开平市土木工程集团公司

4

6

广东优赢钢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

3

7

开平市合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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