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已加入名录企业增加注册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意见,已进入《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的企业,如需增加企业注册人员备案和增项资质备案的,可在受理时间内将资料送我会办理,过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部门:申报资料交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办理。
三、提交资料:
(一)增加注册人员备案需提供资料如下:
1、《变更申请表》(盖企业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4、本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5、本人近两年工程业绩资料(任职文件及备案表等)。
(二)增加增项资质备案需提供资料如下:
1、《变更申请表》(盖企业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资质证书已具备增项资质内容;
3、相应增加注册人员,以满足增项资质备案要求;
4、相应增加工程业务其他管理人员,以满足增项资质配套要求;
5、企业近两年工程业绩资料(业务合同及备案表等)。
(三)资料要求:
1、提交资料为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2、申报资料编制好页码,订装成册;
四、联系办法:
1、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农林西路45号);
2、联系人:黄工(0750-3972183)。
3、《变更申请表》为企业在江门市建筑业协会申领的《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备案内容变更申请表,可在协会网站下载。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