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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林*岸工地是本司一项目,位于新会区双水镇,现为验收阶段,由于该项目排棚班组的无德行为,导致我司业务经营及声誉受到严重的影响,为免兄弟单位重蹈覆辙,特将此事公开以作警示。

余某某,手机号13********6是本项目的棚工班组长,与本项目签订承包协议于2013年3月,合同总额约500万元,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产生60多万的材料超期租赁费。到2015年底,我方已支付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料款,只余下超期费50万左右,但余某某为一已私欲,全无道义,收完工程款后不仅不给工人结清工资,而是以我司拖欠工人工资为由,指使工人以跳楼及到政府办公场所闹事的方式强收超期费,完全不顾因此对总包单位造成的不良影响,从2016年春节前指使工人爬工地塔吊开始,到最近一次趁新会区两会期间闹事,类似行为已达5次,最终,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当事人员作出强制处理平息此事。在此期间,余某某还发起两次无理诉讼,严重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

由于此班组的缺德行为,给企业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本着对同行负责的态度,谨以此文示之,望以为鉴。

 

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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